問題已解決
1.中國公民陳某為國內某大學教授。2019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1)1月轉讓一套住房,取得含增值稅銷售收入945 000元。該套住房原值840 000元,系陳某2018年8月購入。本次轉讓過程中,發生合理費用5000元。 (2)2月獲得當地教育部門頒發的區(縣)級教育方面的獎金10 000元。 (3)工資、薪金所得200 000元,專項扣除50 000元。 (4)勞務報酬所得8000元,稿酬所得5000元。 (5)陳某為獨生子,需要贍養母親(65歲),有一個兒子在上大學。 計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1,(945000-840000-5000)*20%=20000
2,免稅
3,(200000-50000-60000+8000*80%+5000*80%*70%-24000-12000)*10%-2520
你計算一下結果,同學
2021 12/26 1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