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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員工算公司員工嗎



《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三條:本準則所稱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
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業所提供服務與職工所提供服務類似的人員,也屬于職工的范疇,包括通過企業與勞務中介公司簽訂用工合同而向企業提供服務的人員。
以上乃是會計范疇。那么企業所得稅范圍呢?似乎要分情況了。
一、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條件
此條件有四,本文我們只看“從業人數”。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由此看來,勞務派遣用工屬于企業從業人員。
然而,“從業人員”卻并非一定就是“職工”。
二、工資薪金范圍認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規定,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
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于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準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從這個規定來看,只有企業直接向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才算是工資(相應地,也就將其視為“職工”)。而如果直接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則一并視為勞務費(相應地,也就不將接受派遣人員作為本企業“職工”了)。
2021 12/23 23:46

84785040 

2021 12/23 23:49
是不是就說明我們公司把工資打款給勞務公司,勞務公司給我們開票,這樣是不算我們公司員工的對嗎?

84785040 

2021 12/23 23:52
會計范圍那里不明白,上面說從業人數都是公司的,下面所得稅又不包含了,那該以哪個為主?

84785040 

2021 12/24 07:20
我們公司就是想避免從業人數超300人享受不到所得稅優惠才和勞務公司合作,如果按照第一種不管是不是企業職工都算從業人數,那我們不白和勞務公司合作了

家權老師 

2021 12/24 08:47
所得稅上是:只有企業直接向接受的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才算是工資(相應地,也就將其視為“職工”)。

84785040 

2021 12/24 08:53
那么勞務公司這塊的人員不屬于我們公司申報,從業人數是不是就只填單位申報的人數就可以了

家權老師 

2021 12/24 08:55
是的,就是那個意思的哈

84785040 

2021 12/24 09:06
這個從業人數算不算本公司員工前提條件是公司把工資發給勞務公司,由勞務公司發給那些人員,這樣就不算我們公司員工,那么我們公司要不要和這些人員簽訂合同了?還是說我們只和勞務公司簽合同就可以了

家權老師 

2021 12/24 09:10
你們憑票付款做賬,還和這些人簽什么合同啊?

84785040 

2021 12/24 09:30
上面從業人數包含勞務派遣這部分人員,如果直接打給勞務公司這部分人員是不是就不算公司從業人員了,也就可以享受所小微企業得稅優惠?我的理解是這樣的嗎

家權老師 

2021 12/24 09:32
前邊說了那么多就是與你公司沒關系了。不算你們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