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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一個員工在某公司離職并領取了離職補償,但是過了兩個月又入職了,那原先領取的補償需要退回嗎?



你好,原先領取的補償需要退回
2021 12/23 10:08

84784968 

2021 12/23 10:16
這個有文件依據嗎?

紫藤老師 

2021 12/23 10:18
按照現行規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按照<勞動法>第24條、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具體包括以下12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提前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
(4)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5)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
(6)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11)勞動合同期內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的;
(12)勞動合同終止,地方有特殊規定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84784968 

2021 12/23 10:25
這是支付補償的條款,那如果職工再回來,補償怎么處理有條款嗎?

紫藤老師 

2021 12/23 10:27
具體的就看是否存在欺騙行為的

84784968 

2021 12/23 10:27
這個要怎么判斷,如果是正常的入離職呢?

紫藤老師 

2021 12/23 10:28
我們這里曾經出現一些人欺詐,比如領取了補償金,然后一二個月就工作的,你可以投訴到勞動局的,調查

84784968 

2021 12/23 10:31
哦,就是說公司自己的沒有辦法判斷的對吧

紫藤老師 

2021 12/23 10:32
對的,只是我們這里出現這樣的情況,你可以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