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企業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一經指定不得撤銷。 攤債和綜債能撤銷嗎,綜股和損股能撤銷嗎


您好,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一經指定不得撤銷,該條規則是會計準則專門規定的內容。但以攤余成計量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則未規定不得撤銷,若企業的業務模式發生變化,是可以撤銷重分類的。
2021 12/20 20:40

84785004 

2021 12/20 20:57
那權益工具和金融負債,衍生工具等到底是什么關系,怎么分類啊
匆匆老師 

2021 12/20 21:08
您好,這個權益工具和金融負債還是要從概念出發進行分類,但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去判斷:
1.是否存在無條件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的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該合同義務屬于金融負債的定義。無論什么樣的情況發生,即使是在潛在不利于公司利益的情況下也必須向其他方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
如果企業能夠無條件的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是權益工具。假設合同條款上寫有可能向其他方交付金融資產,但企業可以避免交付,即企業有辦法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那就是權益工具。
2.如果需要通過自身權益工具結算。
首先看交付的權益工具是作為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替代品,還是為了使該工具持有方享有在扣除所有負債后的資產中的剩余權益。如果交付的自身權益工具僅僅是原本需要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替代品,那就是負債;如果交付的自身權益工具是為了持有方享有權益,那就是權益工具。
其次看需要通過自身權益工具結算的情形下,如果企業價值發生變化,持有人是否享有企業價值變動帶來的收益或損失。如果持有人享有企業價值變化的收益或損失,則是權益工具,如果不享有則是金融負債。
? ? ? ?衍生工具也要從概念出發,衍生工具是指屬于金融工具準則范圍并同時具備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其價值隨特定利率、金融工具價格、商品價格、匯率、價格指數、費率指數、信用等級、信用指數或其他變量的變動而變動,變量為非金融變量(比如特定區域的地震損失指數、特定城市的氣溫指數等)的,該變量不應與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