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 某居民企業為生產企業,20×7年全年有關資料如下: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600萬元 (不含增值稅),產品銷售成本1,700萬元,期間費用300萬元,營業外支出61萬元,稅金及附加 18萬元。利息收入50萬元,包括2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及30萬元存款利息收入,沒有做收入處理。實際發放員工工資薪金 500萬元。發生職工福利費支出 43 萬元,工會經費 12萬元,職工教育經費支出21萬元。發生廣告宣傳支出 166萬元。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 48 萬元,全部在費用中列支。通過紅十字會向災區捐贈 22萬元,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請計算該公司20×7年應納稅所得額。



你好需要計算做好了給你
2021 12/16 11:17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6
會計利潤的計算是
4600-1700-300-61-18+50=2571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6
國債利息免稅,納稅調減20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7
福利費扣除500*14%=70全部扣除
工會經費扣除500*2%=10納稅調增12-10=2
教育費附加500*8%=40全都扣除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8
廣告費扣除4600*0.15=690全都扣除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8
業務招待費扣除48*0.6=28.8
4600*0.005=23
納稅調增48-23=25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8
公益性捐贈扣除2571*0.12=308.52全部扣除

暖暖老師 

2021 12/16 11:29
應納稅所得額是
2571-20+2+25=2578
應交所得稅5578*0.25=13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