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居民企業2020年實現產品銷售收入1000萬元, 其他業務收入100萬元,到期國債利息收入2萬元,全年發生的產品銷售成本及其他業務成本700萬元,銷售費用80萬元,管理費用30萬元,財務費用30萬元, 營業外支出5萬元(其中繳納稅收滯納金1萬元),按稅法規定繳納增值稅70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4.9萬元,教育費附加2.1萬元。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其他準予扣除項目金額為20萬元.



您好,計算過程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1000-100-700-80-30-30-(5-1)-4.9-2.1-20=29
所得稅是29*0.25=7.25
2021 10/14 1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