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行政單位財政統發工資代扣代繳的養老保險和個稅要做分錄嗎?



計提時: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稅費--應繳個人所得稅”科目。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補助收入”、“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017 02/09 2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