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案例】某小五金制造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10月發生經濟 業務如下: (1)購進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增值 稅額6.5萬。 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注明的金額為2萬元,增值 稅0.18萬元。 (2)接受其他單位投資轉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 為100萬,增值稅13萬。 (3)購進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金額為6萬,增值稅



你好,請問你想問的問題具體是?
2021 11/25 15:37

84785039 

2021 11/25 15:38
銷項稅額

鄒老師 

2021 11/25 15:39
你好,是計算這6筆業務的銷項稅額??

84785039 

2021 11/25 15:40
嗯嗯嗯是這樣的

鄒老師 

2021 11/25 15:42
你好,計算這6筆業務的銷項稅額=200萬*13%+0.904萬/1.13*13%+7.91萬/1.1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