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A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5月4日,A公司與B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合同內容為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產品,貨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30萬元。同時A公司與B公司約定,在合同簽訂5天內,B公司應當向A公司預付200萬元的貨款,剩余的款項在交貨后付清。B公司在2019年5月5日支付200萬元預付款,A公司收到后并存入銀行。按合同約定A公司5月10日將貨物發給B公司并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B公司驗收貨物后結清了剩余款項。 要求:根據A公司發生的經濟事項,編制A公司的會計分錄。(會計分錄金額單位為元)



同學你好
稍等我看下
2021 10/03 04: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