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6月10日,甲公司采用預收貨款的方式銷售商品給乙公司,按合同向乙公司預收貨款100000元,款項已收入銀行存款戶。2019年6月22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銷售一批產品,已經委托有關運輸部門運出,商品的價款為200000元,增值稅率為13%,余款尚未收到。該批商品的成本為150 000元。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項126 000元。



你好
向乙公司預收貨款100000元,借:銀行存款? 100000,貸:預收賬款??100000
向乙公司銷售一批產品,借:預收賬款 226000?,貸:主營業務收入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6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50 000?,?貸:庫存商品?150 000
收到乙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項126 000元,借:銀行存款??126?000,貸:預收賬款??126?000
2021 09/07 20: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