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中國公民王某為在華外商投資企業的職員,2019年其收入情況如下:1)每月工資22000元,按規定繳納的三險一金為2200元,無專項附加扣除。(2)2月為某高校提供就業咨詢宣講活動,獲得報酬66000元。3)4月從國內一單位分三次取得工程設計費共計44000元。(4)從國外一次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折合人民幣88000元,并提供了來源國納稅憑證,納稅折合人民幣3300元。(5)8月企業為該個人支付商業保險金4400元。6)將任職時認購境外上市公司股票轉讓,取得轉讓收益22000元。(7) 12月,轉讓境內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取得收入77000元,已知該限售股的原值是55000元,轉讓時相關稅費110元。 要求1)計算1月份王某工資薪金所得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2)計算王某就業咨詢宣講應預扣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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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8/31 13:37

陳詩晗老師 

2021 08/31 13:51
1,(22000-2200-5000)×3%
2,66000×(1-20%)×30%-2000
3,44000×(1-20%)×30%-2000
4,88000×(1-20%)×20%-3000
5,22000×3%
6,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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