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請問需由股東或董事持有表決權表決通過的事項哪些是按出席股東(董事)表決?哪些事項是按全體股東(董事)表決?



(1)一般決議(又稱為普通決議)只需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簡單多數通過即可。當然無表決權股份不應計入公司股份總數,也不得參加表決。
(2)對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這重大事項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是為特別決議程序。對于特別決議所須表決權數,有些國家的公司法要求更高,須為出席股東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四分之三以上通過。(3)對公司重大經營事項的表決
公司法要求上市公司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規定數額的,由股東大會作出決,同時要求公司董事會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對上述事項作出決議。此外,由于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對外提供擔保對公司的重大影響,如果公司章程要求這些事項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則公司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對此事項進行表決作出決議。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既可以集中向其中的一名候選人投票,也可以將表決權分配給數名候選人,以得票多者當選。
2021 08/20 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