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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 月中旬購買 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屬于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范圍)一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 36 萬 元、進項稅額 4.68 萬元,當月投入使用,企業將其一次性計入了成本扣除。 請問老師,這個需要調整利潤總額嗎?



這個利潤總額是不需要調整的。
2021 08/18 06:11

2019年8 月中旬購買 安全生產專用設備(屬于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范圍)一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 36 萬 元、進項稅額 4.68 萬元,當月投入使用,企業將其一次性計入了成本扣除。 請問老師,這個需要調整利潤總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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