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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的撤銷,無權代理的追認,是什么意思?



單方法律行為主要有委托代理的撤銷、債務的免除、無權代理的追認、遺囑的訂立等
2021 08/11 10:10

84785022 

2021 08/11 10:12
委托代理的撤銷,無權代理的追認,是什么意思?

venus老師 

2021 08/11 10:50
無權代理的追認:本人對于他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擅自以本人名義實施的無權代理行為承認其效力,同意承受其法律后果的權利。根據《民法通則》第六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的追認,被人量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所以,無權代理一經本人行使追認權予以追認即轉變為有權代理,該行為自始產生的法律后果皆由本人承受。
比如說作我和你朋友關系,我沒有授權給你幫我簽訂合同,但你見到有個合同簽定下來可以賺錢,但又聯系不上我,就以我的名義把合同簽訂下來,我知道后認為履行這個合同可以賺錢,就同意了你代替我簽訂的這個合同,就屬于被代理人追認了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也就是無權代理的追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