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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如果非股東打款到有限公司,以后實現利潤了,是不是可以通過借款還錢的方式從公賬把錢搞出來?就不用交稅了?



你好對的,如果不超過原先打款的價格,不需要交。
2021 07/27 09:23

84784998 

2021 07/27 09:42
不超過原先打款的價格什么意思?

84784998 

2021 07/27 09:42
這樣合法嗎?

郭老師 

2021 07/27 09:44
你好,相當于借款,你們借人家的100萬,現在
還錢100萬
不交

84784998 

2021 07/27 09:45
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現在還只交了40萬,以后非股東打款不用交稅的話那不是股東實繳資金越少越好嗎?干嘛還要注資呢?老師我不太懂

郭老師 

2021 07/27 09:50
為什么是股東實繳的越少越好,怎么解釋?

84784998 

2021 07/27 10:01
嗯…我的意思是交了到時候把錢拿出來的時候要交稅啊?都走借款就不用交稅了

84784998 

2021 07/27 10:01
反正現在是認繳制,不是無論多久都行嗎?

郭老師 

2021 07/27 10:04
這可不一定,認繳它也有是有期限的。

郭老師 

2021 07/27 10:04
在規定的期限內,你做借款可以啊。

84784998 

2021 07/27 10:34
沒有期限吧?

郭老師 

2021 07/27 10:35
你好,認繳期它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最高的是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