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0 2.某商業企業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019年6月從農產品經營者(小規模納 稅人)購進農產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稅 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30萬元,稅額 為0.9萬元,同時支付給運輸單位的運費 5萬元(不含增值稅),取得運輸部門開 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面注明的不含 稅運輸費0.45萬元。本月下旬將購進的 農產品的20%用于本企業職工福利。 如果你是企業財務人員,請問該企業當 月將農產品發給職工作福利是否需要納 稅?該筆業務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是 多少?



同學你好!作為福利費發放? 相應的進項稅? ?要轉出處理的
可以抵扣的進項稅=(0.9+0.45)*(1-20%)=1.08萬元
2021 06/22 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