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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接受捐贈材料一批,取得捐贈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萬,增值稅1.6萬,企業找一家運輸公司將還是材料運回本企業,支付運雜費0.3萬。計算會計利潤總額時的收入是10+0.3嗎?



你好,這個是接受捐贈,計入營業外收入核算,而不是會計概念的收入啊
賬務處理是
借:原材料?10萬+0.3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6萬,
??貸:銀行存款 0.3萬,
? ? 營業外收入11.6萬
2021 05/23 21:20

12月接受捐贈材料一批,取得捐贈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10萬,增值稅1.6萬,企業找一家運輸公司將還是材料運回本企業,支付運雜費0.3萬。計算會計利潤總額時的收入是10+0.3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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