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專題9的第3問,問題1,調減的收入190,為什么不是去調減應交所得稅科目190*0.25,而是計入遞延所得稅資產,問題2,之前因為預計負債確認了遞延所得稅資產40,第二年發現不能確認預計負債,那么是不是要把預計負債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40反沖?



您好
1.稅法上不認可合同負債,認為應該確認收入2000,所以應交所得稅不用調整。
2.是需要沖掉,但因為合同負債,還需要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190*25%,所以答案綜合起來只確認(190-160)*25%
2021 05/08 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