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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請問一下,捐贈材料運輸支付運雜費0.3萬元這個0.3是不是應沖減營業外收入?在算該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的時候,為什么不減掉0.3?謝謝



你好,0.3四計入成本,不是營業外收入
2021 05/08 14:49

84784950 

2021 05/08 14:54
應該是 借原材料10+0.3,應交稅費1.3 貸銀存0.3 營業外收入11.3 這樣嗎老師?

暖暖老師 

2021 05/08 15:01
是的,你的分錄是正確的

老師請問一下,捐贈材料運輸支付運雜費0.3萬元這個0.3是不是應沖減營業外收入?在算該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的時候,為什么不減掉0.3?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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