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問題1,圖中畫問號的,為啥合并報表在2016年末的預計負債調整分錄是:借:預計負債 貸:營業外支出?不是個別報表在年末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付款 那么在合并報表中:應該將年初的調整分錄:借:資本公積 遞延所得資產 貸:預計負債 做反沖,為啥不是,而是借:預計負債 貸:營業外支出 問題2:預計負債年初所帶出的遞延所得稅資產 在年末反沖的時候,為啥不是借:資本公積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請您稍等,我來看一下題目
2021 05/04 23:39

舟舟老師 

2021 05/05 00:00
合并中一個原則是持續計算,在合并日確認的公允凈資產不能再變動了(除非在合并日公允暫不能確定,在12個月內確定的可以追溯調整)
案例中,預計負債的確認是合并報表的特殊規定
個別報表中預計負債要滿足公允可計量和相關利益很可能流出,合并中只要公允可靠計量,那么合并報表就應當確認預計負債
所以合并日產生的資本公積,應當持續確認下去
預計負債實際發生時,個別報表確認營業外支出,合并層面在購買日已經沖減凈資產,所以合并層面借:預計負債,貸:其他應付款/銀行存款等,調整分錄將個別報表的營業外支出沖掉,同時沖掉預計負債。
同理,與預計負債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沖回時是計入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是動不得的

84785016 

2021 05/05 14:42
在2017年調增評估增值的分錄中,遞延所得稅資產不是在2016年已經完全轉回了嗎?2017年為啥還存在?

舟舟老師 

2021 05/05 15:54
還是持續計算原因,購買日增值的資產需要在以后年度確認,然后再調整

84785016 

2021 05/05 16:12
不是2016年把遞延所得資產都沖回完了的嗎?2017年對不存在的項目用年初未分配利潤替代,應收賬款和預計負債在2017年不就是用年初未分配利潤替代的嗎

舟舟老師 

2021 05/05 17:38
持續編制中,需要將上期調整的損益通過年初未分配利潤持續調整,以保持本年年初與上年期末一致
而對于資產負債表項目,只需要保持最終一致即可。
對于購買日資本公積的調整是需要持續的,2017年第一個格子中,對于預計負債通過貸方年初未分配利潤100,那么第二個格子也要通過借方年初未分配利潤100,使之最終消除,其實也可以直接寫貸方預計負債100,第二個格子寫借方預計負債100,最終結果是一樣的。
所以,對于資產負債項目,您一定要清楚合并層面最終反映的金額是多少,而不能陷入底稿編制要式的牢籠,尤其在后期學習內部交易的涉及減值和遞延所得稅,更需要這種整體的思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