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轉讓上市公司股票,持有超1年,轉讓所得是不是免交個人所得稅?



需要按照持有期限確定:
1、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3、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上述所得統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您可以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2021 05/01 16:55

萱萱老師 

2021 05/01 16:55
一般情況下,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對個人轉讓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參考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第三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