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取得兼職所得按勞務計征個稅,計入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勞務收入額=3 500×(1-20%) 這個初級法規中歷年**的解析,請問不是4000以下是減800嗎?沒懂?



你好,在匯算階段是這樣的,統一按照減20%
2021 04/19 15:57

84784967 

2021 04/19 16:14
?意思是綜合所得匯算的時候是按照20%,每次產生勞務收入的時候<4000的是減800,≥4000的是收入收入×(1-20%)?請問是這樣嗎?謝謝!

佟老師 

2021 04/19 17:01
是的,您的理解完全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