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3年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成本100萬,13年末公允價值120萬,2014年末公允價值110萬 求2013.2014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 我直接用的(賬面價值-計稅基礎)×所得稅稅率,就是(120萬-110萬)×25%=50000,借所得稅費用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然后2014年,我用的(110萬-100萬)×25%=25000,借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所得稅費用, 請問我2014年的算的方法對么,答案用的(110萬-120萬)



你好,2013年是120-100,2014年是110-120,要分清楚當年期初期末數值,來計算本年變化。
2021 04/06 22:21

84784986 

2021 04/06 22:27
可是,金融資產不是賬面價值以公允價值確認,計稅基礎以初始取得成本確認嗎,那不應該就是賬面價值-計稅基礎的差額×稅率為遞延稅得稅負債嗎

84784986 

2021 04/06 22:29
這個算出來就是本年的期末余額,再用t型賬算出本期的發生額,這個方法是不對的嗎?

閻老師 

2021 04/07 06:40
是對的,T型賬算出來的本年變動就是期末減去期初,2013年是120-100,2014年是110-120,2013和2014累計變動=120-100+110-120=10,就是初始成本100+10=110,沒有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