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cpa對ABC公司2018年度財務報表審計。ABC公司2018年12月18日與A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出售一批商品(成本300萬元),價款600萬元,發貨時收取50%價款,余款分3個月從2019年1月起于每月末收取。12月23日發貨時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96萬元),并于當天收到稅款和50%的價款。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應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2018年12月28日發出商品時該公司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3 96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960 0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 500 000 發出商品 1 500 000 貸:庫存商品 3 000 000 注:該公司壞賬準備按照應收賬款余額10%計提。 注冊會計師能否同意公司的做法,并說明理由,不同意,編制會計分錄



你好,不同意,調整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0
借主營業務成本150
貸發出商品150
借資產減值損失300×10%=30
貸壞賬準備30
2021 03/22 0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