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你好,可以解析一下這題嗎



你好:
(1)該企業2019年10月辦理退還的增值稅留抵稅額=(300-100)×80%×60%=96(萬元)
60%是規定的比例。
(2)該企業2019年10月應納增值稅=1000-[500+(300-96)]=296(萬元)
(3)該企業2019年10月應納城建稅=(296-96)×5%=10(萬元)。
咱們看看有哪個數據看不太懂,這個題還是比較難的~
2021 02/15 21:21

84784984 

2021 02/15 21:30
為什么乘于60%

林夕老師 

2021 02/15 21:46
你好:
這個是政策里規定的。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一)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 ?(二)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