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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老師,職工薪酬支出與納稅調整表,工資一欄,是填1--12月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貸方在賬載金額,2月--次年1月的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借方在實際金額和稅收金額,是這樣嗎?



工資一欄,是填1--12月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貸方在賬載金額
稅收金額如果你去年1-12月計提的工資,匯算清繳前全部發放了,稅收金額就是帳載金額
2021 01/29 11:17

84784950 

2021 01/29 11:19
匯算清繳前沒有全部發放,稅收金額怎么算?

辜老師 

2021 01/29 11:26
沒有發放的話,就是填列實際發放金額

84784950 

2021 01/29 11:59
實際發放金額在哪里取數,是取1月-12月的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借方合計還是取2月-次年1月的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借方金額合計?

辜老師 

2021 01/29 12:22
取1月-12月的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的借方

84784950 

2021 01/29 13:23
1-12月份的借方,發的不是上年12月到今年11月的工資嗎?不是1-12月的實發數啊!

辜老師 

2021 01/29 14:48
實發就是填的賬面實發金額

84784950 

2021 01/29 17:51
賬面實發指1-12月賬面實發還是2-次年1月賬面實發?因為我們工資都是次月發

辜老師 

2021 01/29 20:12
就是1-12月的實發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