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2020年12月份開了一張建筑服務工程的票出去金額5萬左右,裝修一個舞蹈室,包工包料的那種。是2020年8月份就完工了,12月份沒有讓賣材料的人去把材料票代開回來,缺少成本票。現在少成本票,那我現在是不是要暫估這個成本:借:庫存商品,貸:應付賬款-暫估,我想問這個暫估,要加供應商明細科目嗎



同學你好
這個暫估可以不加的
2021 01/12 13:52

84785020 

2021 01/12 13:53
不加是什么意思,能舉個例子嗎

84785020 

2021 01/12 13:54
是說,可以暫估后面可以不加供應商的名稱是吧

樸老師 

2021 01/12 13:55
就是不加供應商名稱,只寫應付賬款暫估

84785020 

2021 01/12 13:57
那1月份要是收到發票,是不是要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蓋怎么做賬呢

樸老師 

2021 01/12 14:01
你們是什么會計準則

84785020 

2021 01/12 14:04
小企業會計準則

84785020 

2021 01/12 14:05
什么準則有什么區別嗎

樸老師 

2021 01/12 14:05
那就直接原分錄負數紅沖然后按照正確的來做

84785020 

2021 01/12 14:07
哦,但公司是一般納稅人

84785020 

2021 01/12 14:07
哦,但公司是一般納稅人

樸老師 

2021 01/12 14:11
不看是什么納稅人
只要是小企業會計準則就是這樣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