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房屋租賃費發票的租賃期是2020年2月10至2021年2月9日,開票日期是2020年12月07日,我12月入賬的時候是一次性計入12月的管理費用—房租,還是這個發票金額要分成12個月,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計入2020年的費用,剩下的要計入2021年的費用,就是先計入預付賬款,再按月分攤,2021年1月和2月也要分攤房租了?



這個最好是按月進行分攤
2020 12/28 09:44

84784969 

2020 12/28 10:21
拿到發票的時候把房租先計入預付賬款嗎,借:預付賬款—房租 待:應付賬款—房東,取消了待攤費用,是不是往預付賬款計了?

辜老師 

2020 12/28 10:27
是的,你的理解是對的

84784969 

2020 12/28 10:30
預付賬款的二級明細一般不是公司名稱嗎?我現在做預付賬款二級明細房租可以嗎?

辜老師 

2020 12/28 10:36
可以的,可以房租二級科目的

84784969 

2020 12/28 15:19
老師,今天交了物業費,是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物業費,金額一共1402元,這個我也要先走預付賬款嗎?也要按月分攤嗎?還是金額小的不用按月分攤。主要他跨年了,怎么辦?

辜老師 

2020 12/28 15:20
金額不大,可以直接計入費用的

84784969 

2020 12/28 15:23
是交的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物業費,那就是把2020年的物業費也計入2020年的費用了,因為金額不大,所以明年的費用也可以計入本年的費用。是這樣嗎?發票備注欄寫的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的物業費

辜老師 

2020 12/28 15:32
金額不大,可以的,影響不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