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您好,施工方給我們開具了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我司不慎丟失了,怎么處理!



您好, 1。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發生發票丟失的情形,應當于丟失當天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并提交《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電子稅務局--“涉稅事項”-“發票遺失、損毀報告”模塊進入; 2.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的,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聯的,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的,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
2020 12/22 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