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建造合同與長期勞務合同(轉讓模式相同的)都是在某一時段內履行的履約義務,兩者都是按履約進度計算確認收入,請問兩者會計分錄分別是什么,有什么區別呢?兩者是否都屬于合同不可明確區分的商品?



同學你好
長期勞務合同,完工量是相對確定得,每年完工量相互獨立,收入確認相互獨立,屬于期限收入
2020 11/24 06:41

84785024 

2020 11/24 21:28
老師你好 請問長期勞務合同完工量也是按成本法的履約進度計算嗎

鐘存老師 

2020 11/24 21:32
一般年度之內是確定的
根據合同的內容
不一定是完工進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