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問一下,今年1月,發放去年12月的工資,去年12月賬面上計提的工資比實際發放多2000,在匯算清繳之前,應該如何調整?



同學您好,那賬面上您可以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負數貸應付職工薪酬負數,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020 10/22 21:13

84784966 

2020 10/22 21:14
好的 老師 謝謝

84784966 

2020 10/22 21:18
老師,再問一下,這個工資,去年1月,發的是前年12月的,這部分需要調整嗎?

文老師 

2020 10/22 21:19
這是不需要調整的,匯算清繳之前對就不用,但是這多計提的2000是需要調整的

84784966 

2020 10/22 21:20
所得稅匯算清繳前,工資這部分,要是去年1到12月實際發放的嗎

文老師 

2020 10/22 21:22
不一定是實際發放的,你能上年12月份計提,本年一月份發放,在匯算清繳之前發放的就可以的

84784966 

2020 10/22 21:53
老師,這樣的話,申報表中,稅收金額是寫1-12月實際發放的工資對嗎?

文老師 

2020 10/22 21:56
就是您帳上計提的金額

84784966 

2020 10/22 22:08
哦,老師,那就是說,我在匯算清繳前,把工資全部發掉,然后,把去年帳面上計提工資,調整成應發工資的數額一致,這個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即可。對嗎?

84784966 

2020 10/22 22:10
這要申報時,帳載金額就是稅收金額,對吧?

文老師 

2020 10/23 20:18
都可以稅前扣除的情況下,賬載金額和實際金額是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