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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稅申報匯總表里第34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期末留底稅額”怎么計算?



1.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如果當期沒有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上述公式中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以及后面公式中的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就不用計算。
2.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其中,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3.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如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則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0。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根據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期末留抵稅額”確定。
2020 09/27 17: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