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要約生效時間和承諾生效時間不一樣么?



你好,同學。不一樣的,要約生效的時間為:邀約到達受要約人的時間,可以是郵件到達對方,或者進入對方的電子系統等。承諾時間為受要約人,經過一段時間思考,決定接受要約的時間,表現為:郵件到達要約人的時間。
2020 08/10 21:23

84784967 

2020 08/10 21:25
承諾就是必須他收到了。要約可以戳郵戳那個時間

陳詩晗老師 

2020 08/10 21:36
是的,可以這樣理解。

84784967 

2020 08/10 21:38
錯了。承諾是戳郵戳。要約是收到

84784967 

2020 08/10 21:39
你說的不對

陳詩晗老師 

2020 08/10 21:46
我國《合同法》第16條規定
“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
“對一項要約的承諾于同意的表示送達要約人時生效。
要約就是送到,就生效。但承諾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