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年初某公司“壞賬準備一應收賬款”科目貨方余額為3 萬元,3月20日收回已核銷的壞賬12萬元并入賬,12月31日“應 收賬款"科目余額220萬元(所屬明細科目為借方余額),評估減 值金額為20萬元,不考慮其他因素,2019年末該公司計提的壞 賬準備金額為()萬元 請問為啥3萬要加上12萬,12萬不是已經收回了嗎



您好
收回已經核銷的壞賬
核銷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
現在收回來了,要把核銷的分錄沖掉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計入壞賬準備貸方12,所以是3+12
2020 07/13 1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