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李某是我國公民,獨生子單身,在甲公司工作。2019年取得工資收入90000元;在某大學授課取得收入60 000元;在某雜志發表文章,取得稿酬40 000元;轉讓商標使用權,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20000元。 已知:李某個人繳納“三險一金”20 000元,贍養老人支出稅法規定的扣除金額為24000元,假設無其他扣除項目。 “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全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6000元的,稅率為3%;超過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系數為2520;超過144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系數為16920; 要求: (1)計算綜合征收方式下的年度收入全額。 (2) (2) 計算綜合征收方式下扣除項目合計。 (3) 計算李某全年應納稅額。 (4) 承上題,假定已預繳稅額3000元,匯算清繳是是否需要退稅或補稅,請計算說明。



您好,1、年度收入全額=90000+60000*0.8+40000*0.8*0.7+20000*0.8=176400
2、扣除項目合計20000+24000=44000
3、全年應納稅額(176400-60000-44000)*10%-2520=4720
4、假定已預繳稅額3000,需要補稅,4720-3000=1720
2020 07/06 1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