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假設中國公民張某2019年度收入及其他相關涉稅資料如下: (1)每月工資、薪金所得均為22000元(未扣除張某每月應負擔的“三險一金”6800元)。(2)稿酬所得80000元,特許權使用費所得30000元,勞務報酬所得160000元。(3)張某夫妻倆現有一子,就讀小學三年度,按約定子女教育支出全部由張某按標準100%專項附加扣除,簽訂有書面分攤協議。(4)張某兄弟三人,贍養老人(父母均60歲以上)支出每年3.6萬元,按約定平均分攤,簽訂有書面分攤協議。 1張某當年“綜合所得”的收入額 2張某當年“專項扣除”金額 3計算張某當年“專項附加扣除”金額 4計算張某當年個人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你好,稍等,馬上寫給你
2020 06/29 08:42

冉老師 

2020 06/29 08:52
1,綜合所得=22000×12+80000×(1-20%)×(1-30%)+30000×(1-20%)+160000×(1-20%)=460800
2,專項扣除=(6800+5000)×12=141600
3,專項附加扣除=(1000+2000÷3)×12=20000
4,全面所得稅=(460800-141600-20000)×20%-16920=42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