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16年1月1日,B公司為其1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人員從2×16年1月1日起必須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即可自2×18年12月31日起根據股價的增長幅度獲得現金,該增值權應在2×19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B公司2×16年12月31日計算確定的應付職工薪酬的余額為200萬元。稅法規定,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應付職工薪酬,實際支付時可計入應納稅所得額。2×16年12月31日,該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為( ) A200萬元 B0 C100萬元 D-200萬元



你好, 該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200-可從未來經濟利益中扣除的金額200=0。
2020 06/15 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