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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需繳納個稅嗎?



你好,企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不需繳納個稅
2020 06/15 10:42

84784970 

2020 06/15 10:46
對于那個人,來說,不是屬于偶然所得嗎?為什么不用?

紫藤老師 

2020 06/15 10:47
在咨詢稅務局,請稍等

紫藤老師 

2020 06/15 10:48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以下簡稱《通知》),對企業和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營銷活動中以折扣折讓、贈品、抽獎等方式,向個人贈送現金、消費券、物品、服務等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進行了明確: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第一,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第二,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第三,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通知》中還明確: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第一,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二,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第三,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 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84784970 

2020 06/15 11:02
《通知》中,個人要繳納稅款,是個人自己在APP中申報,還是企業幫個人申報?

紫藤老師 

2020 06/15 11:02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實名采集——綜合所得申報——

84784970 

2020 06/15 18:28
申報的金額,是我們購進禮品的金額嗎?

紫藤老師 

2020 06/15 18:29
對的 你的理解是對的

84784970 

2020 06/15 18:30
那禮品的入賬呢?怎么做分錄?

紫藤老師 

2020 06/15 18:31
借 庫存商品 貸 銀行存款

84784970 

2020 06/15 18:34
就這樣,沒有結轉???老師,相關的處理,都告訴我唄

紫藤老師 

2020 06/1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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