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2019年6月1日,A公司向B公司簽發了一張金額為50萬元的商業匯票,匯票到期日為2019年9月1日,該匯票載明C公司為付款人。 B公司取得匯票后背書轉讓給D公司,但未記載背書日期,D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向C公司提示付款時,C公司以其所欠A公司債務只有30萬元為由拒絕付款。D公司擬行使追索權實現自己的票據權利。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試分析(1)這張商業匯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承兌人、付款人分別是誰?(2)D公司應該在哪一天之前提示付款?(3)該背書轉讓是否有效?(4)D公司可以向誰行使追索權?(5)D公司向B公司行使追索權的截止時間。



出票人,A
收款人,B
承兌人,C
付款人,C
9.10之前提示付款。
轉讓有效的。
ABC進行追索。
9.5開始計算6個月。
2020 06/10 15: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