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業務是生產銷售家電。2018年12月該企業專設銷售機構發生與職工薪酬有關的業務如下: (1)3日,以銀行存款支付當月職工宿舍房租16 500元。該宿舍專供銷售人員免費居住。 (2)10日,以銀行存款發放上月銷售機構人員職工薪酬465 000元。應付上月銷售人員職工薪酬總額為480 000元,按稅法規定應代扣代繳的職工個人所得稅共計12 000元。發放時收回代職工家屬繳納的醫藥費3 000元。 (3)17日至21日,銷售機構職工張某休探親假5天,按照規定,確認為非累積帶薪缺勤。 (4)31日,確認12月銷售機構人員工資為560 000元。按國家規定計提標準應繳納的基



你好,把題目完整的發上來
2020 06/09 1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