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們是勞務公司,屬于分包,清包工。1.我們把勞務再分包給辦組長,與他簽訂內部承包協議,這不違法吧?2.班組長給我以個體戶名義提供發票?還是以班組長成立小規模提供發票?還是班組長提供工資表?那種方式好?3.若用農民工資表做成本,不進個稅系統,直接進工程成本_人工費,行不?



1.可以,內部的不違法
2.可以以個體戶名義提供發票,但是我建議工資表,你要發票的話如果你全部分包給這個人了就是轉包,轉包是違法的,所以建議工資表,你申報個稅的哦
2020 05/30 08:48

樸老師 

2020 05/30 08:49
3.必須要申報個稅的哦,這樣才可以稅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