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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企業購進的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用于環保的設備)進項稅可以一次性抵扣嗎?



符合這個規定就可以
你好!財稅(2018)54號規定為: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本通知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2020 04/27 14:49

現在企業購進的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用于環保的設備)進項稅可以一次性抵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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