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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六項專項扣除中,贍養父母,指的是自己親生的父母,還是可以夫家父母,或岳父母?謝謝老師。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七章 贍養老人
第二十二條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0 04/01 10:11

84785045 

2020 04/01 10:28
夫家的父母可以嗎?

meizi老師 

2020 04/01 10:30
你好 目前根據規定是不可以的 ;根據規定:贍養老人包括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而其他法定贍養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去世,實際承擔對祖父母、外祖父母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權威專家說:”贍養岳父母目前不在扣除范圍之列,但如果夫妻雙方各自都有父母需要贍養,是各自申報專項扣除。舉例來說,兩個獨生子女組成的家庭,夫妻贍養四位老人,夫妻兩人可以分別按照每月2000元申報專項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