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銷售空調并提供安裝服務,應該怎么繳納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2號:六、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應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一般納稅人銷售外購機器設備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如果已經按照兼營的有關規定,分別核算機器設備和安裝服務的銷售額,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所以按兼營服務分別核算空調與安裝業務的,安裝業務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2020 03/28 20:52

宇飛老師 

2020 03/28 20:53
銷售空調按照13%,安裝可以按照簡易計稅3%;如果無法分別核算的,一律按照13%

84784980 

2020 03/28 21:21
安裝按照簡直計稅需要去稅務局報備嗎,分別核算是指能區分開空調設備和安裝費各是多少錢嗎,如果公司的主營業務是銷售可以分別核算嗎

84784980 

2020 03/28 21:29
在稅務局備案的主營是批發零售為主

宇飛老師 

2020 03/28 21:29
簡易計稅需要上電子稅務局備案,分別合算就是區分兩個分別多少錢,主營業務銷售可以分別核算

84784980 

2020 03/28 21:37
簡直計稅是發生一次業務備案一次還是一年只需要備案一次

84784980 

2020 03/28 21:51
分開核算是不是需要分別簽兩個合同,一個銷售合同,一個安裝合同,如果只簽一個合同就需要按銷售13%交稅了

宇飛老師 

2020 03/28 22:14
建議備案備案一次就可以了,一般有三年有效期,這種分開核算就要分別約定合同的,你的理解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