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有什么優惠政策嗎?



你好,
為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關企業發展,現就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本公告第一條、第二條所稱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級及以上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確定。 三、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范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四、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困難行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四大類,具體判斷標準按照現行《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執行。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須占收入總額(剔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50%以上。 五、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范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六、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2020 03/25 10:10

蔣飛老師 

2020 03/25 10:12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捐贈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二、企業和個人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捐贈人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開具的捐贈接收函辦理稅前扣除事宜。 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國家機關、公益性社會組織和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接受的捐贈,應專項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84785018 

2020 03/25 10:14
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開票還是13個稅點對吧?小規模納稅人除湖北以外降成1了?

蔣飛老師 

2020 03/25 10:22
你好,
是的。

84785018 

2020 03/25 10:23
那企業所得稅有啥政策嗎

蔣飛老師 

2020 03/25 10:29
細心看上面,涉及所得稅

84785018 

2020 03/25 10:31
嗯,看了,就是涉及到捐贈物資的才有政策減免,一般的還是沒有

蔣飛老師 

2020 03/25 10:37
是的,沒有提到的,就沒有變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