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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購的業務處理,會計分錄怎么編寫



公司為一般納稅人,去年7月因為資金緊張,與甲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出售一批木材給甲公司,合同約定價格為50萬元(不含增值稅)。合同還約定今年1月初,我公司以53萬元(不含增值稅)的價格回購這批木材。木材的成本價為40萬元,材料發出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請問我公司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答】此時公司要做以下分錄:
借:銀行存款 58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000
借:發出商品 400000
貸:庫存商品 400000
每月末:
借:財務費用 5000
貸:其他應付款 5000
回購時:
借:其他應付款 5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90100
貸:銀行存款 620100
借:庫存商品 400000
貸:發出商品 400000
2020 02/14 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