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以下有關優先股股東表決權恢復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 A、公司連續3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則優先股股東表決權恢復 B、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則優先股股東表決權恢復 C、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 D、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當年股息


【正確答案】 A
【答案解析】 表決權恢復是指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每股優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表決權,所以選項A的說法錯誤,選項B的說法正確。對于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對于股息不可累積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當年股息,所以選項CD的說法都正確。
2020 02/12 11: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