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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和工會籌備金有什么優惠政策?



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根據《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
自2016.1.2起,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
現行的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注:繳納義務人既包括一般納稅人,也包括小規模納稅人
工會經費比如遼寧地區沒有工會的不用交 按你當地政策
2019 11/04 09:56

84784988 

2019 11/04 09:58
新成立的公司是不是兩年內免交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和工會籌備金?

玲老師 

2019 11/04 09:59
你好 我們這里沒有這個政策 各地有差異 按你當地r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