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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好,請教公司承擔員工個稅應怎樣處理?謝謝!



同學您好,
按照主流觀點,主要有兩種方案:
第一種方案是按照表面的理解,將企業承擔的員工個人所得稅、社保計入營業外支出。理由是:這部分支出并不是企業經營過程中應該負擔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由個人負擔,而且公司約定的薪資也不包括這一部分,所以不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而計入營業外支出。
第二種方案是將企業負擔的個稅、社保視同對職工的薪酬支出。理由是:“實質趨同”原理,個人部分由公司來交,等于變相給員工漲工資。這樣的好處,就是工資賬務處理正常化,壞處是個稅上多交點。
2019 11/03 09:25

84785013 

2019 11/03 09:28
老師,第二種方案也就是說把個稅加到工資里,我理解的對嗎?謝謝老師!

84785013 

2019 11/03 09:37
比如:某員工工資10000,基數5000元,無其他扣除。需交個稅150元。此時企業承擔可以做:(5000+154.5)x3%=154.5,實發10000+154.5=10154.5元。對吧老師

糖果老師 

2019 11/03 09:46
您好,第二種方案是說把個稅加到工資里,您的理解是正確的。10000+154.5=10154.5元這個數是應發工資,不是實發工資。

84785013 

2019 11/03 09:52
嗯嗯,多謝老師不厭其煩的解答!可是,老師,扣掉的個稅分錄計入營業外嗎?

糖果老師 

2019 11/03 09:54
不客氣的,嗯嗯,對于第一種方案來講就是營業外支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