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我想問一下,在增值稅申報表,表四中加計抵扣的本期調減額填寫了數據,但是在表一中沒有體現,本期沒有銷項額,



根據《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規定,納稅人對應申報屬期內存在有效的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聲明,才可以填寫附表四的第二部分加計抵減情況。并且并且主表的第19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附表四第二部分加計抵減情況的“本期實際抵減額”合計數。
2019 09/04 16:19

maize老師 

2019 09/04 16:20
那個問題刪除你等等有回復我再回復你

84785036 

2019 09/04 16:45
老師,好的!老師,我想問一下表四中,形成了期末余額,本期實際抵減額是0,所以在主表中沒有顯示,老師表四的期末余額是-222元,有這樣的余額會影響公司注銷嗎?

maize老師 

2019 09/04 16:46
你注銷還加計抵減啊,這個又不退稅

84785036 

2019 09/04 16:58
老師,這個是進項稅額轉出,抵減額要減少,應該需要補繳稅款的!會有影響嗎?

maize老師 

2019 09/04 17:12
那你這個主表中第19欄按照計算公式“19=11-18”填寫 不影響

84785036 

2019 09/04 17:30
老師,就是這222元沒有在“19=11-18”提現,體現了進項稅額轉出的2222元,表四的期末余額是-222元,沒有體現在主表中,又不能進行填寫,都是主動生成的。

84785036 

2019 09/04 17:31
這個會有影響嗎?

maize老師 

2019 09/04 17:38
你這個后續要是有這會形成附表4中那個期初余額-222 不影響你注銷
